Wednesday, January 10, 2007

三个月 vs 六个月



电子的东西本来就很奥妙,可以在一秒钟里坏掉了,不然就在很久很久以后才坏。。三个月实习确实是不够时间的,学到得并不多,anyhow有在听说现在政府已规定六个月的实习给大学生了。。幸运的我走得快。不然就要准备吃拿纳豆(太闷了啦)

No comments: